一、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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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收专业
临床医学、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基础医学(医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等)、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等)、药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医学及相关专业等。
三、招收条件
(一)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 40 岁以内,能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2
近三年在全球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优先。
3
原则上博士就读期间近三年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有1篇IF≥5,或累计IF≥8,入站后研究课题与我院重点专业相对接,开展科学研究。
(二)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内,能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2
近三年毕业或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博士,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有一篇IF≥3,或累计IF≥5。
(三)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1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能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2
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近三年博士毕业。
四、相关待遇
(一)薪酬及待遇
我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各类博士后参照在职职工标准,享受五险一金及餐补等薪酬和福利待遇等,享受医院科研项目资助及科研奖励,在站期间协助申请山东省博士后公寓。
(二)其他待遇
1
以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名义立项的课题、获得的科研奖励、发表的论文均按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在站期间符合有关条件人员可以参加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等山东省和国家各级人才项目申报。
3
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考核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可优先聘用为相关专业正式职工。
4
可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其他人才支持鼓励政策。
五、相关规定
1
各类型博士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院,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
博士后在站期间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科技成果必须以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3
博士后入站、在站及出站管理按照《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材料交至我院组织人事科,将每份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以“申报类型+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命名,打包压缩后报送:
1
《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博士后申请表》、《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博士后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2。*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2
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发表的SCI论文及科研成果的详细情况、各类获奖、工作情况、留学情况等);
3
佐证材料:各个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含第一、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扫描件、论文或课题相关证明扫描件(SCI论文需检索证明)、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的扫描件、外语成绩证明扫描件、博士答辩相关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2025年全年内均可报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老师、翟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859682
邮箱:semrsk2014@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48号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北楼3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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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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